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强制执行
文章列表

扭送

2015年6月1日  深圳专业刑事律师   http://www.szzyxslaw.cn/
人民群众将当场抓住的违法犯罪分子强制送交司法机关处理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42条规定,对于下列人犯,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司法机关处理:
  ①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②通缉在案的;
  ③越狱逃跑的;
  ④正在被追捕的。
  扭送是法律赋予公民在紧急情况下协助公检法三机关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一种手段,也是公民应尽的一种义务。
来源: 深圳专业刑事律师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拘留和拘传的区别
  • 2.错误逮捕的主要情形
  • 3.协议离婚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财产,需另行起诉
  • 4.刑事拘留程序
  • 5.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