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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次强暴抢劫残害妇女 色魔一审被判死刑

2015年8月28日  深圳专业刑事律师   http://www.szzyxslaw.cn/


2006年10月19日,由公、检、妇联多人参加旁听,在海拉尔区造成重大影响,在10个月内4次抢劫、强奸多名妇女的被告人张春江,被内蒙古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张春江,男,29岁,汉族,小学文化,现住呼伦贝尔市满洲里市。从2004年8月11日至2005年6月23日,短短的10个月内,张春江连续4次袭击单身女性,殴打胁迫,先奸后抢,并为满足其变态心理,采取往被害女性下体塞酒瓶、木棒、镙丝刀等残忍手段,致使2名被害人身受重伤,在当地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来源: 深圳专业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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