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孙某某因不服“黑摩的”被扣留的决定,纠集同乡7人到停车场索要车辆,遭到拒绝后,打砸停车场大门和监控录像头,造成损失7000余元。近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孙某某。
检察官介绍,孙某某常年以经营“黑摩的”为生。2014年5月中旬的一天上午,孙某某的儿子使用“黑摩的”拉客时,“黑摩的”被专项治理黑车的执法队扣留。孙某某到达现场后拒绝将“黑摩的”交出。执法人员劝说孙某某,如对扣留车辆的决定不服,可以拿着执法扣车单等证据复议。经过劝告后,孙某某配合执法。
当天下午,孙某某经过打听得知,被扣留的“黑摩的”存放在某停车场,便没有按照执法人员告知的正规渠道履行程序,而是直接来到停车场强行索要车辆。孙某某唯恐不能要回被扣留的车,便纠集同乡7人一起前往。孙某某等7人到达现场后,因为没有正规的取车凭证,遭到停车场工作人员拒绝。孙某某便带领同去的人采取推搡、打砸大门,向院内扔杂物,损毁摄像头等手段对停车场进行报复。经鉴定,损毁财物价值共计7000余元,打砸时间近一小时,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工作人员报警后,孙某某等7人被当场抓获。
检察官提示:解决问题应走正规程序,以免触犯法律,后悔莫及。(梁海龙)
来源: 深圳专业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