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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密友巨额房款 罪魁祸首竟是虚荣

2018年5月5日  深圳专业刑事律师   http://www.szzyxslaw.cn/

诈骗密友巨额房款 罪魁祸首竟是虚荣

【案情简介】:小芳(女,二十三岁)从小在一个公务员家庭长大,如今在一家企业当助理,丈夫是某高级酒店的厨师,收入不菲,二人组成的小家庭温馨而又幸福。

2011年10月,小芳的弟弟买房缺少资金,作为姐姐的她想帮一把,然而由于自己也刚购置了新房小芳没有能力帮忙,于是她想到了好友王琳。2011年12月份的一天,小芳拨通了王琳的电话向其借款6000元,王琳一听说自己的密友想借钱帮弟弟买房,毫不犹豫地答应了。二人在电话中还聊起了如今的房市走向问题。就在这时,一个贪婪的念头在小芳的脑海中闪过,“跟别人要钱”这钱来的太快太容易了。她对王琳称自己弟弟是托关系购买的低价房,其二舅是某小区工地的项目经理,有能力购买到每平米4500元的商品房,问王琳是否想买。准备来年就结婚的王琳听后高兴万分,表示愿意购买。几天后,小芳编造购房需要先交定金的理由,让王琳给其银行卡打入2万元钱。见钱来的如此容易,想到这些轻而易举的钱能让自己在丈夫面前大放光彩,她又陆续编造了交物业费、取暖费、购买地下室等理由,让王琳给其汇钱。2012年9月,小芳、王琳共同的好友陈龙听说此事,也向小芳表示想托其二舅购买一套低价房。一想到可以毫不费力地得到钱款,在丈夫面前有面子,小芳便谎称可以购买并以同样的方式让陈龙给其汇钱。而实际上,就在王琳、陈龙在憧憬着新房模样一次次、一笔笔给小芳汇款的同时,小芳正以老家拆迁得了百万拆迁款必须花掉一部分和公司效益好自己得了奖金为由,与丈夫一起将购房款用于还债、消费、旅游,挥霍一空。

2013年3月,王琳、陈龙共同向小芳提出要去看房,小芳一再推脱后见事情无法继续隐瞒,主动到当地派出所投案,说出了实情。此时,小芳的丈夫晓龙才恍然大悟,得知二人消费的所谓拆迁款、奖金的真正来源。晓龙后向王琳、陈龙表示了歉意,称是小芳的虚荣心强是造成事情发生的根本原因,并全部退赔了钱款。

【检察官说法】: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本案中,小芳虚构可以托人购买到低价房的事实,骗取两名好友房款的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我国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等待小芳的,不只是朋友的离去,还有漫长的牢狱思过之路。检察官在此提醒大家,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无论钱财来的多么容易,也切不可因为一时的虚荣和贪婪走上犯罪的道路。(顺义检察院 王景亮、周琼)


来源: 深圳专业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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