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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老人猥亵9岁女童并骗其勿告家长被起诉

2018年5月25日  深圳专业刑事律师   http://www.szzyxslaw.cn/

有性侵前科老人再伸黑手,而幼女的父母数月来竟浑然不知。2013年9月下旬至10月,64岁老人马某将9岁女童小菲(化名)带至北京市西城区某偏僻胡同内猥亵达三次,之后还给予小菲零花钱骗其勿告知父母。2014年2月12日,北京市西城检察院以涉嫌猥亵儿童罪将马某起诉至法院。
马某与小菲的家相隔不远,马某去市场买菜时经常看见小菲在路边玩耍。2013年9月以来,马某时常找机会与小菲搭茬聊天,小菲也记得父亲教育自己对待老人要有礼貌,因此对马某十分尊敬。
然而到了2013年9月底的一天,马某突然心生歹念,将小菲拉上自己的电瓶车,带至偏僻的胡同内对小菲实施了猥亵,并恐吓小菲不要将此事告知父母,还塞给她几元零钱去买吃的。过了几天,小菲回家后从衣兜内掏出了几元钱,没有给小菲零花钱的的父亲一见,便问她钱从哪来的,小菲一听吓得直哆嗦,将事情和盘托出。小菲告诉父亲,老人说第二天还来找她。小菲的父亲一听怒不可遏,于是在第二天马某来找小菲时将其抓获并报案。
小菲的父亲很懊恼,长时间以来自己竟未发觉女儿的异样。而让承办检察官感到震撼的是,马某竟是一位有猥亵儿童前科、曾被判刑三年的人。“为什么我们不能在避免悲剧重演上有所作为为什么不能借鉴美国的梅根法案,逐步将有性侵儿童前科之人的信息向社区和公民公开,让家长提前有所防范为什么不能限制上述人员的居住范围,不允许其居住在学校和幼儿园等周围孩童的身心健康一旦被侵犯,便不可逆转,有所作为才能实现对儿童权益的最大保护。”
检察官同时提醒市民,“一是学校和家长应尽早、有效地引导孩子了解相关自我保护的知识,告诉她们隐私部位不能被随意触碰等;二是父母应尽心关注孩子有无异常举动,如晚归、害怕见生人、财物骤然有所增减等;三是学校和家长应认识到第一时间报案的重要性,第一时间报案才有利于说清事实、有利于司法机关取证,也有利于使犯罪之人受到应有的制裁。”(西城区检察院 陆叶)


来源: 深圳专业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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