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伟伟律师,深圳专业刑事律师,现执业于广东国迅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律师可以代理当事人参加哪些海事海商仲裁和诉讼案件如船舶救助、共同海损所发生的争议或诉讼,船舶或其他海上移动式装置的所有权、优先权所发生的争议或诉讼等等,接下来为您详细介绍。
律师可代理当事人参加如下海事海商仲裁和诉讼案件:
1、船舶救助、共同海损所发生的争议或诉讼。
2、船舶或其他海上移动式装置碰撞,或者船舶或其他海上移动式装置与海上、通海水域、港口建筑物和设施以及海底、水下设施触碰所发生的争议或诉讼。
3、提单、运单、航次租船合同和多式联运合同或者其他运输单证涉及的国际远洋、国际近洋、沿海和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的货物运输业务所发生的争议,以及上述水域的旅客运输所发生的争议或诉讼。
4、船舶或其他海上移动式装置或集装箱及其他装运器具的租用、租赁,或者船舶或其他海上移动式装置的经营、作业、代理、拖带、打捞和拆解业务所发生的争议或诉讼。
5、船舶或其他海上移动式装置的所有权、优先权所发生的争议或诉讼。
6、国际远洋、国际近洋、沿海和与海相通可航水域的船舶或其他海上移动式装置的保险、货物运输保险、旅客运输保险、海上开发资源保险及其再保险,以及船舶保赔业务等所发生的争议或诉讼。
7、船舶或其他海上移动式装置以及集装箱或其他装运器具的买卖、建造和修理业务所发生的争议或诉讼。
8、船舶或其他海上移动式装置的抵押贷款所发生的争议或诉讼。
9、货运代理、物流、船舶物料供应、船员劳务、渔业生产及捕捞合同等所发生的争议或诉讼。
10、海洋资源开发利用及海洋环境污染损害所发生的争议或诉讼。
11、海事担保所发生的争议或诉讼。
12、双方当事人协议仲裁的其他海事争议或与海事有关的争议。
13、其他海事诉讼案件。
14、海事执行案件。
首先,由犯罪嫌疑人或其亲友与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手续,由律师事务所为犯罪嫌疑人指派律师。
其次,犯罪嫌疑人或其亲友应提出保证人或提出愿意交纳保证金的证明。
第三,由律师根据由司法机关所了解的案件情况,认为该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即由律师向有关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律师如果没有接受犯罪嫌疑人或其近亲属的委托,不能自行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作为取保候审这种强制措施形式,必须有保证人或者保证金的形式来保证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随传随到。律师如果自行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作为取保候审的保证人或保证金都无从落实,取保候审这一强制措施的要件也就不具备,因此,律师不能自行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