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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无资质囤积酒精高价出售欲牟利 法院:构成非法经营罪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2020年3月19日  深圳专业刑事律师   http://www.szzyxslaw.cn/

疫情期间,各类防疫物资变得十分紧俏,一些不法分子看中这个“商机”,企图获取非法利益。在并不具备相关资质的情况下,成某从外地大量购进75%医用消毒酒精囤积于家中,欲出售牟利,数量多达约1800桶。

2020年3月17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浦东法院”)通过远程开庭方式对这起刑事案件进行公开审理并当庭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成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查获在案的赃物、作案工具予以没收。

【案情回放】

被告人成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在未取得经营危险化学品资质的情况下,通过微信从山东购进75%医用消毒酒精约1800桶(5L/桶),并囤积在自己位于浦东新区惠南镇的居住地,后以人民币130元/桶的价格出售牟利。2020年2月10日,公安机关抓获成某,并当场查获1725桶75%消毒酒精。经鉴定,该医用消毒酒精系危险化学品,价值人民币20余万元。

庭审中,成某及其辩护人表示成某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较小,请求法庭给予从轻处罚。

【以案说法】

上海浦东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成某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经营危险化学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考虑到涉案大部分酒精尚未销售,对其酌情从轻处罚。成某在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疫时期实施犯罪,酌情从重处罚。

综上,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法辞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第五十二条  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

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转自|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网

 

孙伟伟律师系广东国迅律师事务所始创合伙人之一,系国迅家事律师团队的创始人,专注于各类刑事案件多年,对于各种复杂刑事案件有独特见解和办案思路。办案严谨认真、庭审经验丰富、谈判技巧娴熟,时刻把维护客户的利益放在心头,对客户交付的法律事务,势必亲力亲为,所承办的案件都获得了较为理想的结果,赢得了越来越多客户的赞誉和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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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深圳专业刑事律师  Tags: 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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