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山甲是生态平衡的重要参与者,是森林破坏者白蚁的天敌。但是,穿山甲一直以来也是受害者。作为一种从7000万年前的食肉目动物进化而来的特化物种,穿山甲早就纳入我国《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但是,由于很多人“迷信”穿山甲鳞片的保健功效和满足享受穿山甲肉的欲望,近年来,仍有大量穿山甲被野外捕获。据悉,全球八种穿山甲目前均受到威胁,其中亚洲的物种要么濒危、要么极其濒危。为了有效保护野生动物资源,走私穿山甲鳞片犯罪一直是法院刑罚打击的重点。
日前,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三中院”)审理了一起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案件,以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案情回放】
2017年11月26日和2018年5月18日,被告人李某某伙同徐某(另案处理),分别从赤道几内亚和埃塞俄比亚乘坐航班飞抵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入境,选走海关无申报通道,未向海关申报任何物品。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海关旅检人员从二人共同携带的行李箱内查获大量疑似穿山甲鳞片,并予以扣留。侦查人员将被告人李某某抓获,并将上述涉案鳞片予以扣押。
经鉴定,上述查获的涉案鳞片均系穿山甲科穿山甲属大穿山甲的鳞片,重量共计110.45千克,价值共计人民币232.9万元,已扣押入库。
【以案说法】
上海三中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某违反海关法规和野生动物保护法规,逃避海关监管,明知是珍贵动物制品,仍伙同他人共同从境外非法携带穿山甲鳞片入境,数额达232万余元,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李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从轻处罚。在与徐某的共同犯罪中,李某某未参与穿山甲鳞片的购买及销售环节,只是随徐某一起将装有穿山甲鳞片的行李箱托运至境内,并听从徐某的安排携带装有穿山甲鳞片的行李闯关,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综合本案犯罪事实、数额、情节以及李某某的认罪悔罪态度等,上海三中院依法作出判决:以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扣押在案的珍贵动物制品及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等予以没收。
【法辞典】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五十一条 …… 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
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六十七条 ……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第五十二条 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二)走私珍贵动物制品数额在2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
……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
(二)走私珍贵动物制品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
案例编写|上海三中院 张文姣
转自|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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