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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伟伟律师

回复:您好,赵女士,我是孙律师本人,如果房产是婚后夫妻共同出资购买,不论登记在谁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对房产先进行分割。他提出要您净身出户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我的联系电话是13714556707,如需要,可预约见面详细咨询。

回复时间: 2017/2/5 10:20:42 回复律师: 孙伟伟律师   咨询热线: 13714556707
孙伟伟律师

回复:您好,我是孙律师本人,刚刚看到您的留言,这种情况最好是让他先办理离婚手续,至于您和他是否构成重婚,如果他的老婆没有充分的证据一般很难得到法院的认定的。我是专门办理离婚案件的律师,如果有具体需要,还是建议您及这位先生预约见面详细咨询。我的联系电话是13714556707.

回复时间: 2017/1/28 10:57:38 回复律师: 孙伟伟律师   咨询热线: 13714556707
孙伟伟律师

回复:这种情况只能通过起诉到法院,诉讼离婚。

回复时间: 2017/1/14 22:23:41 回复律师: 孙伟伟律师   咨询热线: 13714556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