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刑事审判
文章列表

刑事案件的审期

2017年6月8日  深圳专业刑事律师   http://www.szzyxslaw.cn/
刑事案件的审期
  1、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刑事公诉案件和被告人被羁押的刑事自诉案件,审理期限为1个月,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的,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1个月。
2、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未被羁押的自诉案件,期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可延长3个月;
3、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审理期限为20日。

来源: 深圳专业刑事律师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危险驾驶罪(醉驾)的刑事处罚量刑幅度
  • 2.强奸案件女方陈述常见的100个逻辑错误和矛盾
  • 3.自诉案件的审理期限比较特殊
  • 4.刑事诉讼普通程序简化审实证研究
  • 5.公安部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电子数据取证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