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刑事审判
文章列表

法庭辩论程序简介(刑事审判)

2018年5月23日  深圳专业刑事律师   http://www.szzyxslaw.cn/
合议庭认为本案事实已经调查清楚,应当由审判长宣布法庭调查结束,开始就全案事实、证据、适用法律等问题进行法庭辩论。

法庭辩论,是在法庭调查的基础上,控诉方与辩护方就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犯罪的性质、罪责轻重、证据是否确实充分,以及如何适用刑罚等问题,进行互相争论的一个重要环节。通过控辨双方的辩论,将进一步揭示案情,明确如何适用法律,为案件的正确裁判奠定基矗

法庭辩论应当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1)公诉人发言;
(2)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3)被告人自行辩护;
(4)辩护人辩护;
(5)控辩双方进行辩论。
来源: 深圳专业刑事律师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危险驾驶罪(醉驾)的刑事处罚量刑幅度
  • 2.强奸案件女方陈述常见的100个逻辑错误和矛盾
  • 3.自诉案件的审理期限比较特殊
  • 4.刑事诉讼普通程序简化审实证研究
  • 5.公安部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电子数据取证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