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经济犯罪
文章列表

贪污罪的数额规定

2018年1月8日  深圳专业刑事律师   http://www.szzyxslaw.cn/
贪污行为达到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关于“数额较大”的标准,根据《刑法》第383条规定,原则上以“个人贪污数额5000元”为起点,但同时规定,虽然不满5000元的,如果情节较重的,也应认定为贪污罪。对于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贪污罪刑事责任方面的两个小问题
  可能适用死刑的法定情形,应为“贪污数额10万元以上且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有一法定的从宽处罚情形,即个人贪污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来源: 深圳专业刑事律师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销售侵权复制品案件中,如何确定证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 2.受贿罪中如何界定“为他人谋取利益”行为?
  • 3.买卖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幼苗是否触犯刑法344条?
  • 4.存疑不起诉决定书是否影响嫌疑人名誉恢复?
  • 5.借款人与银行员工共谋骗贷,法律责任如何划分?